互联网金融准入可用注册制2014-09-17 09:37
四大行调低快捷支付额度硝烟未散,支付机构线下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被央行暂停……近期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和准入门槛的探讨持续升温。昨日,央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徐诺金在互联网金融大会春季峰会上表示,开展互联网金融一定要有准入管理,可以采取注册制。此外互联网金融监管要侧重交易秩序,互联网金融企业要自担风险,鼓励充分竞争,反对垄断。而针对央行暂停虚拟信用卡业务,中信银行昨日也明确回应称理解央行举措。 以尊重互联网的精神来监管 中信银行称理解央行风控要求 作为银行方面重要的合作方,中信银行对于此事一直保持低调。昨日在中信银行2013年业绩报告会上,中信银行行长朱小黄首次明确回应称,非常理解央行对虚拟信用卡和类似网络上的创新和新的工具的应用提出安全和支付功能上的要求,“这些要求都是合理的”。 “我们在推动和阿里巴巴以及腾讯的合作过程中,从来没有忘记确保安全、防范风险。”朱小黄表示,就如何防范风险而言,首先是依靠大数据的原理运用。他以中信银行的POS贷举例:“商业积累能够用作信用安排的数据,客户在淘宝等网络交易中会有很多交易记录,这在我们跟银联、腾讯合作时,都同意把这些数据拿出来,看其是否符合我们能够接受的风险底线。假如符合,我们就给予一定的小额贷款;假如有一些信用违约记录出现,我们就控制这类客户的信贷投放。” 上一篇: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考验着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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